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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Feb 2024
    1. ☐ 网友提问:我公司为母公司下属的100%控股独立法人公司,我司能否承接母公司检测业务,是否属于利益相关方?是否能出具CMA检测报告?☑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回复:根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,可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、结果。

      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拿到资质认定就能开展?

    2. ☐ 网友提问:企业未做标准变更,出具报告依然采用作废标准,如何定性?如果未做标准变更,直接按新标准出具报告又怎么定性?☑ 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回复:上面说的两种情况可以分别从资质认定和报告两个方面考虑:资质认定方面是标准变更的问题,报告方面有两个法条可以考虑,分别为第十三条第(三)项对应处罚条款第二十六条,但前提是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;所以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,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,进行检验检测的,更具有适用性。

      采用作废标准如何进行定性?

    3. 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、设备、设施的属于不实报告。检测机构可以通过外校准,比如仪器、设备由质检所校准校验出具报告备查,或者实验室内部具有该能力的工作人员进行内校准,并按单位规定记录备查。

      如何判断仪器是外校准还是内校准

    4. 根据《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,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,建议咨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。

      强标适用的解释权由行业主管部门给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