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说者还试图影响法官的任命([ 33 , 34 ], 258),他们提交法庭之友简报[ 35 ],如果法官有可能修改不受欢迎的法律,他们会利用法院作为挑战政策的手段。当游说者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出现时,他们的目标就是司法程序,就像他们瞄准政策程序一样,试图将结果拉向他们的方向。如果他们想改变一项政策,他们就会参与进来,并主张任命具有相似政治偏好的法官,这些法官预计会以游说者认为有利的方式做出判决。这对民主意味着什么?如果法院始终如一地解释规范,则法官(例如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)或单一法官(例如高级国家或州法院)的构成中存在强烈的意识形态偏见,可能会损害公民对执行平等分配权利的信任。特定经济或社会群体的青睐。
如何影响决策